一、 需提供: 1、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全称)、地址、邮编、电话; 2、申请人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发明人(自然人)的姓名、地址、邮编; 4、办理该发明专利申请的联系人的电话、传真、联系地址、邮件地址等联系方式。 二、 办理委托手续(即委托书公司盖公章或个人签名)。 三、提交一份技术交底书,该技术交底书应包含下述八个部分内容: 本发明创造(产品或方法)的名称 所属技术领域或应用领域 现有技术情况 (局限性、不足之处) 本发明创造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本发明创造的技术方案及发明要点 本发明创造获得的有益效果 附图及其简要说明 实施例 四、国内自然人和法人申请发明专利官方费用如下(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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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 |
官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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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费 |
9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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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实质审查费 |
2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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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证书登记费 |
2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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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维持费(第三年后) |
300 (每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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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当年年费 |
900或1200 | 注:1、凡专利第一申请人为上海市企业、户籍在上海市或具有上海市居住证的个人,专利申请费、实质审查费、专利授权费用(含专利登记费、印花税、维持费、授权当年及授权后第二年、第三年年费)可申请专利费用资助。。
2、申请人是单位的,由上级主管部门出具企业亏损证明,官费可减缓70%;申请人是个人的,官费可减缓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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