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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我国专利制度为新世纪技术创新提供有效保护
作者:中国专利…    政策理论来源:中国专利服务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12

    从1624年世界上第一部具有现代含义的专利法⑴诞生起算,专利制度在西方资本主义社会建立已有近四百年的历史,它为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和科技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到目前为止,世界上建立起专利制度的国家和地区已经达到175个,这说明了专利制度的强大生命力。本文就专利制度在我国社会主义社会条件下的适用以及与技术创新的关系作简要分析。
一、专利制度资本主义社会可以用,社会主义社会也可以用在社会主义社会条件下,专利制度能否促进我国的经济和科技发展是一个从1978年改革开放开始时就引发争议的问题。争论的焦点在于专利权是-种排他权,即垄断权,资本主义社会可以适用,但与社会主义公有制不相适应。另外,当时主管工业的部门还担心我国建立专利制度后,外国的专利会如毒蛇猛兽一般大举入侵,我国的民族工业将难以生存。由于认识上的差异,在1984年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立法委员对我国要不要建立专利制度争论异常激烈。后来彭真同志就会上出现的情况向邓小平同志做了汇报,邓小平同志说:"我看还是早些通过为好(大意)。"通过人量的说服和动员,1984年3月2 日专利法得以通过,因此说中国专利制度是在邓小平同志的关心和指示下建立的。
    (一)我国改革开放需要建立专利制度
    邓小平同志说:"我们所有的改革都是为了一个目的,就是扫除发展社会生产力的障碍。"⑵然而,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发展社会生产力就是要从原有的汁划经济体制转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培育和完善市场体系,发展商品市场、技术、信息等生产要素市场十分重要。特别是国有企业的改革,除企业体制的改革要适应国际竞争的要求外,最重要的是技术改造,企业要依靠技术创新来开拓市场。因此,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是发展企业的重要方法和于段。按照专利权授予的条件,⑶专利技术应当是新的、有创造性的和实用的技术,是技术中的精品、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原动力。所有高技术的引进都需要法律保护,特别是专利法律的保护。中国没有专利制度,谈引进国外的高新技术就是一句空话。在改革开放的初期,邓小平同志在接见外国的大公司和企业的领导人时,无一例外都提及同一问题,即中国如何保护他们的技术。由此看来.专利制度的建立对于一个渴望发展生产力并需要引进技术的国家是非常重要的。
    (二)我国专利制度的建立符合小平同志提出的"三个有利于"标准
    邓小平同志在1992年的南方谈话要点中指出: "改革开放迈不开步子,不敢闯,说来说去就是怕资本主义的东西多了,走了资本主义道路,要害是姓"资"还是姓"社"的问题。判断的标准.应该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⑷"邓小平同志又指出:"总之,社会主义  要赢得与资本主义相比较的优势,就必须大胆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吸收和借鉴当今世界各国包括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一切反映现代社会化生产规律的先进经营方式、管理方法。"⑸专利制度作为一种动力机制,激发了人们的创造力,使资本主义社会  的生产力得以发展,科技得以进步,经济得以腾飞。由于专利制度的不断完善,至今仍保持强人的生命力。荷兰在1809年建立了专利制度,之后曾放弃专利制度,造成经济发展速度放慢,结果又恢复了专利制度。这个教训值得我们注意。改革开放前,我国在计划经济条件下,鼓励群众发明创造是靠各级政府的奖励,包括国家级、省部级等发明和科技进步奖等。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申报的各项科研成果大都能获奖。有人形象地将其比喻为"三字一包",即签个名字,领个红包,奖就拿上了。实践证明,政府奖励虽有鼓励作用,但没有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发明创造的积极性,大多数科研成果没有很好地推广和应用,更难产业化,不利于牛产力的发展。因此,大胆吸收和借鉴资本主义发达国家使用几百年的专利制度,对促进和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无疑是-项有益的尝试。政府出资奖励发明人的做法,不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运作,有必要进行改革。
    (三)技术创新需要专利制度的激励作用
    江泽民同志指出: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⑹今年5月17 日,美国哈佛大学肯尼迪政治学院院长约瑟夫·奈先生在北京全球化论坛上作题为《在全球化进程中美国新经济政策及发展远景》的专题演讲中说:"美国的优势在于技术的不断创新,不断完善的自我否定,这是美国在全球经济中居领导地位的基础。"⑺  21世纪中国要成为世界强国就要靠比别国更先进的技术,技术优势的形成要靠人去创造,还要靠一整套激励技术创新的机制去推动,只中专利制度就是激励技术创新最有效的机制。专利权是一种私权,一种民事权利,⑻受法律保护。专利权属于财产中的动产,英美法称其为无形动产。由于专利权是一种财产权,因此可以转让和继承。科学技术的发展,使社会学者注意到:"地大物博的国家(如土地、木材、石油均居前列的俄罗斯)得其反倒是财产匮乏的穷国;地窄物缺的国家(如日本)得其反属首富。就私人而言,世界上的首富已不再是某房地产主、某船王之类,而是发明95视窗软件,从而拥有最高价值无形知识产权的盖茨。"⑼由此可见,由专利技术创造的无形资产价值正在迅速提升。同有形的商品获利速度相比,专利技术的许可和转让的获利速度更快、更高。例如,美国斯坦福大学的-项关于DA技术的专利许可400家企业使用,获得2亿美元的使用费。当然,专利权人获得的利益是以其向社会公开技术为前提的。因此,专利制度不仅给发达国家带来财富,也绐发展中国家带来机遇。一个发展中国家完全可以通过实用的专利技术占领部分国际市场,实现财富的积累,这是由国际市场的多元化决定的。
    依照专利法授予专利权,给予技术创新者独占市场的权利,对其回收投资,继续进行新的发明提供保证,足专利制度存在的基础。专利文献记载了人类90%U上的发明创造技术信息,在已有技术的基础(即别人的肩膀上)上搞技术创新,可以有效地配制创新资源,避免低水平的重复,实现跨越式发展。专利制度是对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科技方针的巨大冲山,企业在技术市场中的份额不是由政府分配,而是由企业拥有多少专利和这些专利的技术水平决定的。市场经济为专利制度的生存创造了-个良好的外部条什,而多种所有制并存为专利制度的发展提供了可能。专利法还规定,发明人可以从专利技术的许可和转让的收益中按比例提取报酬。这机制可以提高科技对经济增长的作用,⑽解决经济和科技两张皮的问题,使发明人更加关注市场,注重产业化发展.而不是传统的政府奖励。靠法律保护技术创新的制度就是专利制度,通过技术创新使高技术个断涌现,社会和私人财富急剧增长,而不用政府直接投入,是其几百年得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原因,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社会生产力的重要动力机制之 一。发达国家,尤其是日本专门研究专利强国的战略,付诸实施并取得成功,其经验值得借鉴。
二、如何完善我国的专利制度
    江泽民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涉及实施科  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中提到:"实施保护知识产权制度"。江泽民同志还指示:  "某些关键高新技术的知识产权牢牢掌握在国家的手里。"1999年6月4日,国务院副总理温家宝在考察国家知识产权局时指出:"实行知识产权制度,一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有利于建立一个良好的市场秩序和运行机制;二是科技进步的需要,有利于保护发明创  造,激励科技人员创新;三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有利于完善国家法治建设;四是扩大开放的需要,有利于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五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有利于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风尚。⑾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实施保护知识产权制度已经远远超过科技的范畴,与经济、贸易、服务,乃至民主法制建设都有重大影响。因此,国家实施保护知识产权的制度应当放在提高综合国力的战略高度上来认识。作为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的专利,同知识产权一样是强国之策。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运用好专利制度对提高我国综合国力可以取得意想不到的效果。
    (一)需要一部在技术创新和经济发展中起积极作用的专利法
    1985年4月1日实施的中国专利法并非全盘照搬西方的作法,也有自己的特色。例如,中国专利法将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专利写在一部法中,简明扼要,全文大约5000字,是世界上最短的专利法。又如,考虑中国地域辽阔,专利司法制度还不健全,在地方设立专利管理机关负责处理专利纠纷,这是一种专利行政保护的模式,十分适合中国国情,也引起了发达国家的关注,实践也证明了这一点。
    1992年为了复关的需要,我国曾对专利法做了一次重大修订。修订后的专利法,在专利保护的客体、专利保护的期限、专利授予的权利、专利审查的程序以及对专利保护的力度等方面都已满足关贸总协定的要求,并为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做好了法律准备。就我国目前的知识产权法律而言,与世界贸易组织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的规定相比,专利法的差距是最小的。
    随着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对外开放逐步扩大,我国现行的专利法仍有一些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规定需要调整,以适应入世和经济全球化的需要。今年8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此次专利法修改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修改的总体情况
专利法共8章,结构没有变化。原69条删去4条(第41条、第42条、第44条和第68条),增加4条(原第63条改成第58和59条,并补充第60条、第61条和第66条),总条数未变。专利法修改后的条文顺序与专利法修改前的条文顺序相比,第1条至第40条、第64条、第65条和第69条共43条未改变;其余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
    专利法修改的条数为48条,约占总条数的70%。其中涉及内容修改的有31条(第1条、第3条、第6条、第8条、第l0条、第11条,第14条、第16条、第19-21条、第23条、第36条、第39-41条、第45-47条、第50条、第52条、第55条、第57-63条、第66条和第67条),占总条数的45%;涉及文字修改的有17条(第12条、第22条、第24条、第25条、第28条、第29条、第34条、第35条、第37条、第38条、第44条、第48条、第49条、第54条、第64条、第68条、第69条),占总数的25%,主要是将原条文内中的"专利局"修改为"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
    原专利法条文内容和文字均未修改的有21条,占总条数的30%。其中条数和内容都未改的有16条(第2条、第4条、第5条、第7条、第9 条、第13条、第15条、第17条、第18条、第26条、第27条、第30, 33条和第65条);条数修改而内容未改的有5条(第42条、第43条、第51条、第53条和第56条)。
    2,关于专利权的归属(原专利法第6条和第10条的修改)
    原专利法第6条规定:"专利申请被批准后,全民所有制单位申请的,专利权归该单位持有;集体所有制单位或者个人申请的,专利权归该单位者个人所有。⑿正是由于这种原因,国有企业对申请专利不感兴趣。
    1999年,我国企业改制重组后共有大中型工业企业22276家,⒀当年企业申请专利3.26万件,平均每个企业不到1.5件。如果把小企业包括在内,数量更少。实际上,很多国有企业没有专利申请。根据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十问题的决定》和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人问题的决定》,国有企业实行出资者所有权与企业法人财产权相分离;国有企业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对出资者承担财产增值、保值的责任,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国有企业只能"持有"专利的规定显然是不适合的。另外,专利法还规定:"全民所有制单位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必须经上级主管机关批准。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  要求和转变政府职能的原则,政府主管部门不应干预国有企业自主权。
    为此,专利法第二次修订将全民所有制单位申请的,专利权归该单位持有改为所有,并取消"全民所有制单位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必须经上级主管机关批准"的规定。
    3.关于专利审批程序(原专利法第4l一42条和第44条的修改)
    我国专利法对发明专利申请采用早期公开延迟审查制,即发明专利申请后满18十月先公布,随后根据申请人的请求再进行实质审查.按这种审查方式,自申请人提出实质审查请求起到审查结束大约用时30个月.
    在发明专利20年的保护期内,公布和审查共占去了4年(30个月+18个月),对急于想将其专利产品投放市场,或者急于想出售其专利许可证的专利权人来说,这种审查方式是他们抱怨的主要理由  专利授予后,任何人对授予的专利不满意,还可以根据专利法的有关规定请求专利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将其撤销或者无效。因此,专利审批程序过长影响专利申请人申请专利的积极性。
    从理论上讲,越简单的程序花费在其专利审查上的时间就越短,也越经济,越短的审查周期对专利保护也越有利。为此,专利法第二次修订将取消撤销程序,在专利授予后只保留无效程序。另外,为促进我国的技术创新.对于国民经济有重大意义的发明创造,专利审查指南还特别规定为其提供更快捷的审查。
    4.关于专利权的保护(原专利法第60~66条的修改)
    专利法关于专利权保护的规定涉及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其中专利司法保护主要是指专利权人对侵权人提起的民事或刑事诉讼,以及不服专利行政机关作出的决定向法院提起的行政诉讼;专利行政保护主要足指专利权人就专利侵权纠纷或者权属纠纷请求专利管理机关处理。据统计.白专利法实施以来到1999年底,法院受理的专利纠纷案件约为6831件,专利管理机关为5433件。另外,同期专利管理机关还查处冒充专利行为4160件,从受理案件的数量看,专利管理机关的行政保护作用不容忽视。专利行政保护和专利司法保护并存是中国专利法的特色之-',专利案件技术性强,在我国当前技术法官不足的情况下,专利管理机关的行政保护职能在今后-段时期内应继续加强。
    另外有必要提及的是,我国目前专利授权案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主要是以权利人的实际损失、非法获利和公平合理的使用费为计算依据。即采用损害多少赔多少的作法,赔偿数额偏低,不足以制止侵权行为的发生。1998年日本东京地方法院判决一起专利侵权案赔偿余额达30亿日元(合人民币2亿多元),这也是日本工业产权侵权案中赔偿额最高的一起,舆论普遍认为同美国(美国对于故意侵权者,处以3倍数额的赔偿金)相比,日本侵权赔偿额较低,对专利保护不利。显然,日本和美国的作法可以作为我们的参考。在我国,同样也有知识产权侵权赔偿过轻,对知识产保护不利的舆论。
    遗憾的是,专利法第二次修订对专利侵权赔偿原则仍没有突破,仍然采用损害多少赔偿多少的原则,只是增加了"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难以确定的,参照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的规定。
    为防止实用新型专利权人滥用权利.修改后的专利法增加规定,专利侵权纠纷涉及实用新型专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专利权人出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检索报告。
    此外,为加强对专利权的保护,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应有权在起诉前申请人民法院及时采取制止严重侵犯专利权行为的临时措施。修改后的专利法增加规定,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专利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  财产保全的措施。
    5,关于专利权的终局决定(原专利法第43条和第49条的修改)
    现行专利法规定,专利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关于实用新型和外观没计的决定是终局决定。该规定不符合TRIPS关于"在知识产权的获得与维持以及有关当事人之间的程序中作出的最后的行政决定,应当接受司法机关或者准司法机关的审查"的规定。因此,专利法修订后将删除"专利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关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的决定是终局决定"的规定。也就是说,所有专利权,不管是发明,还是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都有司法审查程序,以保护专利权人的利益,
    6.关于给发明人和设计人的奖酬(原专利法第16条的修改)
    原专利法规定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设计人应给予奖励。原专利法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该奖励包括奖金和报酬两部分。
    奖金是作为对发明人和设计人作出发明或者设计并被授权的-种鼓励,其数额为发明不少于200元,实用新型和外观设汁不少于50元。显然,该奖金数额过低,根本起不到鼓励发明创造的作用。即使如此,仍有单位拒发奖金。
    报酬是指实施专利后单位取得利润纳税后提取一部分给发明人或者设计入的酬劳。如果单位自己实施,发明人提取O.5%一2.O%,外观设计人提取0.05%-o.2%;如果许可他人实施,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可以从收取的使用费纳税后提取5%-10%。实践中,单位往往以实施专利未取得利润拒发报酬;或者因报酬数额过高而不愿发给发明人。因此,关于奖励的纠纷时有发生,影响科技人员发明创造的积极性。
    再有,专利法有关奖励的规定还要和科技成果奖励的规定相协调。1999年3月23 H.科技部等7单位联合颁布《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中,对科技成果提供给他人实施的,可以提取20%用于奖励。同专利法的规定相比,科技成果的奖励要高出一倍。该规定的出台,会引导企业申请科技成果奖励而不申请专利,因为申请专利不仅要缴申请费, 授权后还要缴年费,而且还要给专利权入发奖金和报醐,企业认为这是-种不小的负担。对于科技成果奖励,企业不用投入.还可以从国家那里得到项目费和奖励,没有任何风险。国家实施两种不同的科技奖励政策,政策之间缺少必要的协调,对促进企业技术创新不利。
    重奖科技创新人才使美国的科学技术水平走在世界的前列。据统计,美国的硅谷,那里的工资是全美平均工资的5倍,平均每天有62个百万富翁出现。另据1999年第4期《日本知识产权通讯》的介绍,日本欧姆龙公司规定从1999年4月起,公司职员的发明专利,如果投产并取得-定的销售额可以获得1亿日元(相当于720万人民币)的奖金。旭化成工业公司对有贡献的发明人-次支付2000万日元(约144万人民币)的奖金。应当说,奖励发明人是对人才的尊重,同时也是对知识的尊重,是国家发达的标志。相反,不尊重人才和知识的结果,短期表现为人才的大量外流,长远下去造成国家经济和科技水平的下降。
    关于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和设计人给予奖酬的问题,专利法第二次修正后规定:"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设计人给予奖励;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根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合理的报酬。"
    (二)需要进行专利强国战略的研究
    与发达国家比,我国的经济和科技水平相对落后。进行专利强国战略研究的目的是用较短的时间赶上发达国家。根据我国的国情,确定优先发展、跨越发展和着重实用技术发展的策略十分重要。
    1.有所为、有所不为
    按照最新国际专利分类表(第7版),专利技术被分为6.8万余小组。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能做到在每个组中的技术都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即使美国也不例外。对于一个资金、人才和技术资源不足的发展中国家更是如此。因此,选择-部分技术领域重点发展并垄断其技术是可能的,即采用有所为,有所不为的优先发展策略。
    2.改进发达国家专利形成自主专利,再实施交叉许可
    我国建立专利制度不仅仅是为了引进发达国家的专利技术,最终要有自己的专利。江泽民同志指出:"如果自主创新能力上不去,-味靠技术引进,就永远难以摆脱技术落后的局面。一个没有创新能力的民族,难以屹立于世界先进民族之林。作为一个独立自主的社会主义大国,我们必须在科技方面掌握自己的命运。""我们必须在学习、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的同时,坚持不懈地着力提高国家的自主研究开发能力。"⒂1985年至1999年,我国发明专利的申请量为131589件,国外来华的发明专利的申请量为143475件。从申请量上,我国比国外的少;从技术内容上,我国发明申请多集中在中药(占98%)、软饮料(占96%)、食品(占90%)、中文输入方法(占79%)等领域;国外发明申请多集中在一些高技术领域,如光学记录(占95%)、无线传输(占93%)、移动通讯(占91%)、电视系统(占90%)、传输设备(占89%)、半导体和电视零件(各占85%)。另外,在西药、通用计算机、遗传工程和废气净化等方面的申请都在65%以上。改变这种状态的方法是,在我国与国外差距相对小,而且又是我国急需发展的领域集中优势兵力开展改进专利的研究,力争在短期内形成自主专利。我国有了自主专利后,就可以利用交叉许可的规则,⒃节省实施母专利的许可费用。这就是改进发达国家专利形成自主专利的跨越发展策略。日本人成功地运用了该战略,改进了不少美国专利,使其技术得到迅猛发展.并少走了很多弯路。为防止后患,在1992年我国专利法第一次修订时,美国要求我国对原专利法第53条进行修订,明确提出:"同前一专利相比,改进专利必须有实质性的变化;否则.不能对前一专利实施强制许可"。1992年,我国对专利法第53条并没有作修改。以后,美国又在不同的场合多次提出这个问题。由此看来,美国就担心中国人会仿效日本的做法,利用该规定快速提高自己的技术水平。总之,实施跨越式发展策略不仅可行,而且非常有效。至少我国的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要学会运用这种策略。
    3.小技术、大市场
    获得巨大市场的技术,不一定是高技术,有时候简单、实用的专利技术,也能取得巨大成功。例如,海尔数字全平拉幕式彩电一项专利(彩电在开机时,画画从屏幕中间像舞台拉幕一样徐徐拉开;关机时,如戏台落幕,从两侧向中间合拢关闭,让电视开关具有舞台的艺术效果),用巧妙的技术方案,完美地解决了"电视轰击症"难题,既延长了显象管的使用寿命-倍,又保护了视力。该专利使海尔两个月接到20个国家订单,拉动了国际大市场。⒄又如,我国江苏好孩子集团的童车系列产品.在我国国内市场占有率达到70%。1999年童车产量的50%用于出口,以一种"妈妈摇、爸爸摇"的童车产品在美国市场占有率达到34%,居美国童车市场第二位。⒅上述成绩的取得并不是靠高技术,而是简单、实用的技术,有些甚至是实用新型专利技术,这就是小技术、大市场着重实用技术发展的策略。
    (三)需要加紧培养一欠批专门人才
    今年5月17 日,江泽民同志在接受美国《科学》杂志采访时强调:"未来的竞争是人才的竞争,是全民素质的竞争。"我国实施专利制度的时间短,急需培养大批专门人才,包拈技术创新型人才和专利管理人才。关于技术创新型人才的培养,要从小做起,学校要着重学生智力的开发.注重培养学生大胆质疑的良好习惯,注重激发学生的发散思维,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⒆关于专利管理人才的培养,政府要有培训计划,提供指导与服务。到1999年,我国拥有实质审查人员近400人,初步审查、流程管理和文献服务人员350人,专利代理人5000余人,再加上专利管理人员、专利法官和企业专利工作者等总共有万余人。对于一个13亿人口的大国,平均130万人中才有一名懂专利的人。如此少的专门人才,我国难以成为专利大国。特别是我国要实施"走出去"战略和人世的需要,还要求更高级人才,不仅要懂国内法,还要懂国际法,更要懂外语。如此高级复合型人才的培养需要更长的时间。因此,我国知识产权的教育应从小做起.就显得特别重要。国家要把培养高级知识产权人才作为长远发展的兴国战略考虑。
    (四)需要制定鼓励专利技术实施及其产业化的政策
    专利技术只有实施才能促进经济的发展,我国专利法只有对不实施或不允许他人实施采取强制许可的规定,⒇但没有鼓励实施的条款。专利技术实施遇到的最大困难就是缺少产业化所需的资金支持和深入研究和开发的财力投入。我国现有风险投资能力为300亿人民币(相当于 36亿美元),而美国为6000多亿美元,相比之下,真是杯水车薪。[21]
    在美国,高技术产业化足靠科技专家与创新资本(即风险资本)相结合,特点是高风险和高回报。过去是银行家,现在是富裕起来的技术人员,还有成功的大公司在进行风险投资,由于他们懂技术,知道钱应该向哪里投,从而降低了风险增加了成功的可能性。再有就是政府颁布一系列旨在推动其技术优势的计划、法规和措施。在法国,政府在制定鼓励技术创新政策与措施中规定:"鼓励创新企业使用发明专利,从1997年起研究人员以发明专利作为资本人股参与企业的创建和开发,其专利使企业获益的.其利润的征税可延缓5年执行"。
    总之,专利技术的实施应有创新资本的支持,才能实现产业化,而创新资本的吸引要靠国家优惠政策扶持,包括-定期限的减免税政策、有利于技术创新的投融资体制等。
    (五)加强专利的宣传,提高保护意识
    1.宣传应讲政治
    在专利的宣传中.首先要提高宣传人员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有关专利的国际条约和淡判中,无-例外的,更多的是保护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的利益,中美知识产权谈判中的药品行政保护就是典型的例子。因此,我们在涉外专利的宣传时,始终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例如,关于转基因食品的宣传,要有统一的口径,不可顾些失彼。日本政府要求美国的转基因食品进入日本要贴上标鉴的做法,值得我们借鉴。据世界观察研究所不久前的一份报告指出,1998年全世界转基因产品的种植面积为2780万公顷,1990年达3990万公顷。1996年至2000年间,全世界转基因产品的种植面积提高了26倍,99%转基因产品的生产集中在美国、阿根廷和加拿大,分别占72%、17%和10%,主要为转基因大豆和棉花。今年8月8日,巴西联邦第一地方法院作出判决禁止美国孟山都公司在巴西生产和销售其转基因大豆。
    2.宣传应注重效果
    "社会主义"是在报纸、杂志和书籍中出现最频繁的词之一。但是,"什么是社会主义"并非每个人都能讲清楚。一个农民说:  "社会就是社会,主意自己拿"。显然,关于社会主义的宣传效果还有待提高。对于专利的宣传,也存在同样的问题,就是如何用最精辟的语言,最合适的形式让人们知道什么是专利和怎样利用专利。这正是宣传的目的。宣传的实质是教育,宣传工作是一门科学,有其自身的规律和特点。
    3.宣传的内容应根据宣传的对象而确定
    宣传的内容应根据宣传的对象不同不断变化。就报告和讲课来说,一篇讲稿到处讲,不管听众是行政领导、企业的负责人还是技术人员,结果自然不会好。另外,宣传应有统一的教材,内容应通俗易懂并力求具有权威性。
    4.宣传的方式应力求活泼多样
    包括理论、新闻、出版、报刊、小说、诗歌、音乐、绘画、摄影、舞蹈、戏剧、电影、电视、广播、网络等等都应成为我们宣传专利的阵地。有些方式我们还没有尝试过,可以实验。特别是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为我们开展专利宣传工作提供了现代化手段,拓展了宣传工作的空间和渠道。要重视和充分运用信息网络技术,使宣传工作提高时效性,扩大覆盖面,增强影响力。美同《时代》周刊6月19日刊登了一篇题为《任何东西都将数字化吗?》的文章,作者预测,3年内发展中国家将占因特网的50%,再过3年在因特网上最广为使用的语言不是英文而是中文。
三、专利制度的国际发展趋势
    (一)高技术的发展使得专利保护的客体(对象)越来越多以美国为例,将专利保护的客体几乎扩大到几乎所有对象。自"哈佛老鼠"授予专利以来,对计算机软件的保护方式也做了调整,原来只有通过著作权保护的计算机软件,如今有的可以用专利法保护,例如"对含有计算机程序的计算机可读载体"可以用专利保护。由于网络技术的发展,出现了各种各样的经营模式专利。1998年7月,  上诉法院判决美国金融服务公司SignatureFinancial集团拥有的金融服务商品的经营模式专利有效。[2另一起判决是1999年4月作出的,上诉法院在对AT&T同长途电话公司ExcelCommunication的官司中,判决AT&T的市场营销方法的经营模式专利有效。[23]1999年9月8 日世界上最大的网上书店亚马逊(A-mazon,com)获得点一下(one-click)线上购物专利。今年2月23日,该书店又获得"会员系统"(AffiliatesSystem)专利,包括申请成为加盟网站的过程,用来连接亚马逊资料库加盟网站的技术,以及用来确保加盟网站获得应有介绍费的付款系统。由此可以看出,新技术的发展使得传统意义上的专利保护对象被不断扩大。这势必对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保护客体构成冲击.我们必须加紧研究并提出对策。以下列举一些高技术供参考:
    1.关于人类基因组计划(HGP)
    1990年美国国会决定用30亿美元搞人类基因组计划。人类基因组计划在美国和英国几乎家喻户晓,就连出租车司机也能谈得头头是道。一个美国出租车司机形象地说:"人类基因组计划就是一个美元测一个碱基对。"而在中国,人们大都不清楚。基因,就是决定一个生物物种的所有生命现象的最基本的因子。哪里有生命,哪里就有基因。人类基因组计划就是要了解我们的整个基因组,发现和了解我们所有的基因,搞清楚这些基因在基因组的什么位置--"基因定位";把每个基因都标在一张图上--''基因作图";把这些基因一个个拿出来,在试管里扩增放大再进行研究--"基因克隆";把基因组所有基因的基本结构--"DNA序列"都搞清楚,最终解读遗传密码,这就是人类基因组计划的目的。
美国、英国、日本、法国、德国和中国六个国家参加了基因组"工作框架图"(草图)的测序,分别完成54%、33%、7%、3%、2%和1%测序工作。中国承担的1%项H是指人类3号染色体短臂上的一个约30Mb  区域的测序任务。中国只用了半年时间,500万美元的资金走过法国和德国10年的历程。我国虽然参加了人类基因组的测序,但是我国测序使用的仪器--全自动毛细管电泳测序仪是从美国进门的。目前我国还不能制造该设备(Megabacel000)。基因资源是一种长期战略资源,涉及国家安全。白人感染艾滋病的几率为1%,而我国人几乎100%,这是为什么?中国人与白人的基因有什么不同?如发生生物战争整个民族将受到威胁。
    人类基因组计划的碱基测序和基因组绘图工作将于2003年最后完成。此后,生命科学的下-个目标将是基因解析和基因药物的开发。美国医药工业界2000年新药研究开发经费比1999年增加10%,达到264亿美元。
    各大企业的研究开发投资每年都在20亿美元以上,其中70%用于基因研究,主要是通过解析基因功能和自动合成化合物研究开发治疗疑难病症的药物。CELERA公司因抢先破译人体碱基排列顺序而名冠全球,申请了1万项关于基因的专利。它计划今年内以5000美元到1万美元的价格提供人和老鼠的基因信息比较数据。
    2.关于纳米技术
    纳米技术"来自纳米一词,l纳米等于1米的十亿分之一,一个典型的病毒大约有100纳米长。纳米技术可能成为21世纪的决定性技术。纳米技术专家认为,在25年内可能制造真正的、实用的纳米机器,纳米技术会超过计算机和基因医学成为2l世纪的决定性技术。今年1月.美国总统克林顿宣布实施"全国纳米技术计划",将该计划列为总统2001年的财政预算的最优先领域,并为该计划拨款5亿美元。目前,美国并没有主宰纳米技术研究,只是在合成、化学和生物方面领先。国际上正在进行的研究是美国的两倍,特别是日本和欧洲。日本在纳米装置,欧洲在弥散、涂层以及纳米仪器占优。美国纳米技术计划重点资助在以下五个方面:基础研究、重大挑战、先进中心及网络、研究基础设施及其对法律、道德、社会、经济和劳动力的影响。纳米技术的灵感来自已故物理学家理查德-范曼1959年的一次题为《在底部还有很大空间》的演讲。他说:"依我看来,物理学的规律不排除一个原子一个原子地制造物品的可能性。"1990年,IBM的科学家使用扫描探针将35个原子排列成IBM三个字母。这证明物理学家理查德-范曼的设想是正确的,三个字母加起来还没有3个纳米长。现举几个例子说明纳米技术的应用:
    (1)生物纳米器件
    使用数十亿生物纳米机器人清理人的血管。生物纳米机器人的-个功能是复制自身"如果第一个纳米机器人可以制造两个复制品,这两个机器人又各自复制两个复制品,要不了多久,就可以复制出l万亿个纳米机器基因资源是一种长期战略资源,涉及国家安全。白人感染艾滋病的几率为1%,而我国人几乎100%,这是为什么?中国人与白人的基因有什  么不同?如发生生物战争整个民族将受到威胁。
    人类基因组计划的碱基测序和基因组绘图工作将于2003年最后完成。此后,生命科学的下-个目标将是基因解析和基因药物的开发。美国医药工业界2000年新药研究开发经费比1999年增加10%,达到264亿美元。各大企业的研究开发投资每年都在20亿美元以上,其中70%用于基因研究,主要是通过解析基因功能和自动合成化合物研究开发治疗疑难病症的药物。CELERA公司因抢先破译人体碱基排列顺序而名冠全球,申请了1万项关于基因的专利。它计划今年内以5000美元到1万美元的价格提供人和老鼠的基因信息比较数据。
    2.关于纳米技术
    "纳米技术"来自纳米一词,l纳米等于1米的十亿分之一,一个典型的病毒大约有100纳米长。纳米技术可能成为21世纪的决定性技术。纳米技术专家认为,在25年内可能制造真正的、实用的纳米机器,纳米技术会超过计算机和基因医学成为2l世纪的决定性技术。今年1月.美国总统克林顿宣布实施"全国纳米技术计划",将该计划列为总统2001年的财政预算的最优先领域,并为该计划拨款5亿美元。目前,美国并没有主宰纳米技术研究,只是在合成、化学和生物方面领先。国际上正在进行的研究是美国的两倍,特别是日本和欧洲。日本在纳米装置,欧洲在弥散、涂层以及纳米仪器占优。美国纳米技术计划重点资助在以下五个方面:基础研究、重大挑战、先进中心及网络、研究基础设施及其对法律、道德、社会、经济和劳动力的影响。纳米技术的灵感来自已故物理学家理查德-范曼1959年的一次题为《在底部还有很大空间》的演讲。他说:"依我看来,物理学的规律不排除一个原子一个原子地制造物品的可能性。"1990年,IBM的科学家使用扫描探针将35个原子排列成IBM三个字母。这证明物理学家理查德-范曼的设想是正确的,三个字母加起来还没有3个纳米长。现举几个例子说明纳米技术的应用:
    (1)生物纳米器件
    使用数十亿生物纳米机器人清理人的血管。生物纳米机器人的-个功能是复制自身"如果第一个纳米机器人可以制造两个复制品,这两个机器人又各自复制两个复制品,要不了多久,就可以复制出l万亿个纳米机器人,每个机器人独立操作,完成万亿分之一的工作:
    (2)纳米材料
    直径只有头发5万分之一的碳纳米管,其强度是钢的100倍,其导电性比铜好而导热性比宝石好。用这种纤维做成的薄膜可以用于高功率和小体积的充电电池。因此,1996年的诺贝尔化学奖就奖给了研究"纳米管"的科学家。
    (3)"纳米炸弹"
    这种炸弹不会"轰"地一声爆炸、.它们是一些分子大的小液滴,相当于针尖的1/5000,其作用是炸毁危害人类的微小敌人,其中包括含有致命生物武器炭疽(音居)的孢子。军方对纳米炸弹非常感兴趣。在民用方面,只要调整炸弹中的豆油、溶剂、清洁剂和水的比例,就可以杀灭流感病毒和疱疹的能力。
    (4)"喷涂原子"
    使用分子束外延生长技术,制造极薄的晶体薄膜,每次只造出一层分子。目前制造计算机硬盘读写头用的就是这项技术。
    (5)量子计算机
    目前,计算机中央处理器(CPU)集成电路的线宽已达0.2微米,到2020年,线宽不可避免地达到仅有单个分子大小的物理学极限,这就意味着传统计算机的发展将走到末路。因此,世界各国的研究人员正在开发新型计算机,包括量子计算机、生物计算机和光计算机等。
    今年8月15日,美国国际商用机器(1BM)公司、斯坦福大学和卡尔加里大学科学家联合研制出了世界卜最先进的量子汁算机,并首次证明这类装置有明显快于常规计算机的运算潜力。这种计算机使用5个原子作为处理器和内存。与现有的电子计算机不同,量子计算机存储信息是利用处于量子状态的粒子同时沿上、下两个方向自旋。这-状态可代表1、0以及中间的所有可能数值。因此,量子计算机可以不像常规计算机那样按顺序把所有数值相加而是同时完成所有数值的加法(好比万马齐奔与万只蜗牛排队过独木桥的区别),、这一特点使得量子计算机具有强大的功能。使用数百个串接原子组成的量子计算机可以同时进行几十亿次运算。用它来进行数据库检索,将会人人提高网E搜索速度。量子计算机还可U用来提高天气预报的准确性,模似化学反应以加快新药研制等。负责此项开发的是美籍华人艾萨克-张,年龄不过三十几岁。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已受理了有关纳米技术的发明专利申请。最新国际专利分类表(第7版)增加了涉及纳米装置或系统以及超微结构的制造和处理的国际专利分类号:B81(微观结构技术)、B82(超微技术) 等。
    3.关于光学通信技术
    在1980年,45Mbit的数据(相当于45本小说)可以在1秒钟时间内从一根光纤的一个信道中通过。如今一条独立的信道每秒钟可以传送10Gbit的数据,通信能力提高了200倍,而且一根光纤可以包含80条信道。这意味着现在一根光纤每秒钟可以传送80万本小说的数据量。经过研究人员的努力,现在光纤的传输能力每9个月增加一倍。朗讯公司贝尔实验室的研究认为,目前因特网全部的数据通信工作只需一根他们研制的先进的光缆就可以完成。但是,使光学通信技术走进我们的生活还要靠数据交换设备的改进。贝尔实验室刚刚开发了一种微电子机械系统(MEMS),它装有1296块小反射镜,每一面反射镜都可以通过电子手段来控制和移动,因此通过每根光纤的信号可以被导向一个城市或企业,而且不必将它们转换成电脉冲。MEMS交换器的体积比手掌还小。[24]
总之,新技术的不断出现,对专利局的审查员也是一个挑战,要求审查员不断地更新自己的知识,以适应新技术的迅猛发展。
     (二)专利权贸易迅猛发展
     包括专利权在内的知识产权贸易在一个国家的贸易中,特别是在对外贸易中的比例越来越高。以美国为例,近年来美国外贸逆差逐年上升,去年达到2676亿美元,但在知识产权领域却年年出现顺差,去年盈余250亿美元。去年美国知识产权出口额达到370亿美元,超过飞机或通讯设备的出口。美国国际商用机器公司、得克萨斯仪器公司和朗讯技术公司等,  都积极推动专利技术出口赚钱。仅国际商用机器公司去年就从出售专利技术许可证中赚得了10多亿美元。[25]
     (三)专利制度的区域化、全球化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专利制度区域化、全球化的趋势也越来越明显。例如,1973年慕尼黑公约规定设立的欧洲专利局涉及19个国家,它简化了申请专利的程序,规定了统--的审查制度,有关的文件只使用英文、法文和德文。但是,欧洲专利最后还要到各国成为国家专利。而且,各国的专利法也不相同。为消除这些障碍,欧盟国家拟设置共同体统一的专利法律,共同体专利局相当于-个国家的专利局。共同体专利局批准的欧盟专利在所有欧盟国家有效,构成区域化专利制度。欧洲专利局目前正在进行的改革同共同体专利局的目标是一致的。[26],另外,世界上三大专利局(欧洲专利局、美国专利商标局和日本特许厅)正在联合行动,探讨互相承认检索和审查结果,加快专利审查速度。他们提出,今后同一专利申请只要由上述专利局审查一次,其他专利局就承认该审查结果。表面上看,是为了提高审查效率,避免重复审查;实际上,是为了垄断专利审查结果,实施专利制度全球化战略。换句话说,从此世界上的专利就要由少数发达国家说了算,其他国家的专利局的任务就是承认他们的审查结果。
    联合国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也在为专利法的国际协调开展工作,他们起草了《专利法条约》,其目的是要简化专利申请程序,并使其标准化,最终实现全世界各国专利法的协调-致。今年6月,该条约已获得大会通过,我国已经在大会的最后文本上签了字。总之,受经济全球化的影响,世界各国的专利法也越来越趋向一致。
 面对上述的趋势,我国应加快专利制度的健全和完善,特别是专利局的建设,包括审查人员的数量和质量的提高、审查水平以及自动化技术的提高,使我国专利局的整体实力赶上上述三大专利局,才能使我们在世界专利舞台上有发言权。
    (2000年9月18 日)
    参考文献
  1.指英国垄断法规(TheStatuteMonopolies)。
  2.《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34页。
  3.参见中国专利法第22条。
  4.《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72页。
  5.《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73页。
  6.1995年5月26日,江泽民同志在全国科学技术大会上的讲话。
  7.参见《中国企业报》2000年5月18日,记者秋培.家骅"创新新经济的入场卷"。
  8.参见我国《民法通则》第五章(民事权利)第三节(知识产权)的规定。
  9.参见郑成思著《知识产权论》第54、55页,法律出版社1998年1月第1版。
  10.根据1988年日本经济企划厅有关技术创新与经济增长的研究报告推算,从1982年到1986年的五年间,每年实际经济增长的大约60%是由技术进步做出的贡献。
    我国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只有30%。参见《科技B报》2000年5月17    日,樊春良"科技对经济增长的作用有多大"(百年话题16)。
  11.1999年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第6页。
  12.参见中国专利法第6条第l款。
  13参见《科技B报》刘仁玫、骞金昌报道"大中型企业技术开发出现快速发展势    头",2000年7月17 日。
  14.参见中国专利法第10条第2款。
  15.1995年5月26 B,江泽民同志在全国科学技术大会上的讲话。
  16.参见中国专利法第50条。
  17.参见《科技日报)海颐的报道"一项专利赢得20个国家订单",2000年7 月 9    日。
  18.参见《专利工作动态》第736、737期,第47-48页,国家知识产权局编,2000    年4月18日。
  19.参见《中国教育报》2000年5月19日,王增昌、 孙春成"发展思维培育创新型人才"。
  20.参见中国专利法第48条。
  2l,参见《科技日报》2000年5月19日,肖湘"我国高科技产业风险投资若干问    题"。
  22  参见《计算机世界》2000年5月29日,陈幼松"经营模式专利的冲击"。
  23、参见《计算机世界)2000年5月29日,陈幼松"经营模式专利的冲击"。
  24、参见《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周刊200年7月17 日一期刊登威廉.霍尔斯坦的文章,题为《朗讯公司看到了光学通信技术的曙光》,副题为《光学技术革命正在使宽带通信走进我们的生活》。
  25.参见新华社纽约2000年4月19 日电:美知识产权成为贸易"武库"中的"重武器"。
  26,法国《世界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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