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具有时间效力,有特定的保护期限。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在统一的专利保护期限内,专利权人可以根据本专业技术发展的周期以及专利技术的实施状况,通过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或者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办法,自行决定其保护期的长短。在现实生活中,因保护期届满而终止专利权的,毕竟是少数。因此,有效专利的数量比专利申请量、专利授权量更能准确地反映权利人对专利权的实际拥有量。专利有效状况,特别是发明专利的有效状况,能够直接反映一个单位、一个地区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供的统计数据分析,福建省专利有效状况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从有效专利的构成分析,福建省有效专利以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为主,有效发明专利数量少。
截至2006年12月底,福建省共有有效专利15332件,其中有效发明专利810件,占5.3%;有效实用新型专利6892件,占45%;有效外观设计专利7630件,占49.7%(参见图1)。从有效专利的总量来讲,福建省虽居全国第10位,但有效发明专利的数量仅居全国第20位。与拥有13319件有效发明专利、有效发明专利数量居全国第1位的北京市相比较,福建省有效发明专利的数量仅是北京市6.1%,而北京市有效发明专利数量占全部有效专利的比重则是福建省的6.8倍。
图1
二、从有效专利的权利人类型分析,个人有效专利量居多。
在福建省15332件有效专利中,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有效量为4609件,占30.1%;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有效量为10723件,占69.9%(参见图2)。在4609件职务发明创造有效专利中,大专院校有效专利311件,占6.7%;科研单位有效专利129件,占2.8%;企业有效专利4146件,占90%;机关团体有效专利23件,占0.5%(参见图3)。
图2
图3
三、不同类型专利权人在三种专利构成中专利有效率差异显著。
截至2006年12月,全省专利授权总量为43844件,有效专利总量为15332件,专利有效率为35%。从总体上看,大专院校专利有效率为43.9%,优于其他类型专利权人专利有效率(参见表1)。企业和机关团体专利有效率均低于平均有效率,尤其是机关团体专利有效率仅是大专院校专利有效率的6.6%。
表1:全省各类型专利权人专利有效率
(1985年12月——2006年12月) 单位:件
截至2006年12月,全省发明专利授权量为1353件,发明专利有效量为810件,发明专利有效率为59.9%,高于全省三种专利平均有效率24.9个百分点,其中企业发明专利有效率最高,为82.9%;机关团体发明专利有效率最低,仅20.8%;而个人、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发明专利有效率均低于发明专利平均有效率(参见表2)。值得注意的是,尽管企业发明专利有效率高于大专院校发明专利有效率,但从拥有发明专利有效数量来分析,大专院校拥有发明专利有效量则比企业拥有发明专利有效量多19件,大专院校发明专利有效量在职务发明专利有效量中所占比例也比企业高出4%。
表2:全省各类型专利权人发明专利有效率
(1985年12月——2006年12月) 单位:件
截至2006年12月,全省实用新型专利授权量为16722件,实用新型专利有效量为6892件,实用新型专利有效率为41.2%,高于全省三种专利平均有效率6.2个百分点,其中企业实用新型专利有效率为56.5%,有效率最高;机关团体实用新型专利有效率最低,仅为7.3%(参见表3)。应该注意的是不仅企业实用新型专利有效率高,而且企业实用新型专利有效数量在职务实用新型专利有效量中占92.6%。
表3:全省各类型专利权人实用新型专利有效率
(1985年12月——2006年12月) 单位:件
截至2006年12月,全省外观设计专利授权量为25769件,外观设计专利有效量为7630件,外观设计专利有效率为29.6%,低于全省三种专利平均有效率5.4个百分点,其中个人外观设计专利有效率最高,为33.7%;而机关团体外观设计专利有效率为0(参见表4)。在职务外观设计专利有效量中,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和机关团体仅有2件外观设计有效专利,企业外观设计专利有效量占99.9%。
表4:全省各类型专利权人外观设计专利有效率
(1985年12月——2006年12月) 单位:件
(福建省知识产权局 林进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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