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以来,商标抢注成为中国知识产权界的热点话题之一。国内171家高档酒店名称被浙江温州一商人集体抢注为商标,深圳许某抢注100多个楼盘“靓名”,深圳市博朗文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在香港抢注180多个国内知名商标。最近,“中央一套”、“艺术人生”相继被抢注为安全套等避孕用品商标。
目前,不仅在国内以及香港出现商标抢注的热潮,随着中国企业实力的不断增强和融入全球经济,中国商标已进入国外抢注的高峰期。据国家工商总局2005年8月的不完全统计,国内有15%的知名商标在国外被抢注,其中超过80个商标在印度尼西亚被抢注,近100个商标在日本被抢注,近200个商标在澳大利亚被抢注。仅北京地区,大宝、红星、同方、统一、三元等北京知名商标分别在美国、欧盟、香港等被抢注。这给正走向激烈竞争的全球市场的中国企业埋下了巨大的隐患,中国品牌的前景引起了社会的普遍担忧。
一、商标抢注是新的投资形式
外国大公司和海外代理商在多个国家疯狂抢注中国知名商标,但并没有大规模地用于产品,而是将其束之高阁。很多人认为,这是欧美等发达国家恶意打压中国企业的一种新形式的贸易壁垒,通过商标抢注制造知识产权纠纷,阻碍中国企业进入欧美市场。
虽然有很多恶意抢注行为,但不完全如此,国外公司抢注中国商标更多的是一种商业行为。是国外公司担心不断壮大的中国品牌抢占其市场份额,通过抢注商标延缓中国品牌前进的步伐,或是通过抢注商标谋取利益,向中国企业索取高额的商标转让费。只是在商标抢注战中吃亏的往往是中国企业,但中国企业也有在国内抢注国外知名商标而获利的成功案例。浙江现代集团在十多年前花费20多万一举注册了和“现代”有关的198个商标,其中注册类别包括了至今都不涉及的汽车行业。当韩国现代进入中国后,浙江现代获得了每年200万元的许可使用费,以及相当于4000万元的北京现代的省级总经销权。
在国内,商标抢注更是成为一种新的商机。按照我国现行《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注册采用在先申请原则,而且自然人也可以申请,这为商标抢注行为提供了可能性和必然性,出现了专门的“职业注标人”。对于职业注标人,商标抢注是一种投资,依靠自己的“智慧”,抢注已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或者与知名商标类似的商标等谋取利益。这种“投机”行为虽然不合理,但是合法。导致国内很多企业不得不花费巨资买回自己品牌的商标。
二、企业商标注册意识亟待提高
2004年世界品牌实验室公布的“中国500个最具价值的品牌”的统计数据显示,其中有46%的品牌没有在美国注册,有50%未在澳大利亚注册,而高达76%的品牌没有在欧盟注册。另外,2004年中国在海外注册的商标不过数百个,而外国公司在中国注册的商标却超过1万个。这些数据反映了中国品牌的未来不容乐观。
然而,很多国内企业虽拥有多年打造的知名商标,但商标保护意识普遍薄弱。不少企业大力推广品牌战略,不惜一掷千金请明星作企业代言人,但他们花费在商标注册和保护上的费用却少得可怜,绝大部分企业只在一个商品类别注册商标,有的甚至没有注册商标,给商标抢注留下滋润的土壤,更谈不上商标的国际注册。可谓是“沙地上盖楼房”,品牌推介了半天,到头来却被别人抢注,还须花费巨资买回自己品牌的商标。北京汇源的教训就很惨痛,汇源在成立之初仅仅在“果汁、饮料”商品上注册了“汇源”商标,经过十几年的发展,汇源生产销售十几类商品、400多种产品,并远销美欧。但在汇源扩大经营规模后扩展申请注册商标时,才发现“汇源”商标在其它商品类别早已被他人抢注,汇源不得不每年支出高额费用换取“汇源”商标使用权。
因此,我国企业亟待提高商标注册保护意识,避免给自己“埋雷”,要做到“营销未动、注册先行”。有实力的企业更应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发展战略,所谓“兵马未出、粮草先行”,商标注册不但要多元化,而且要走向国际化,适时地进行多类注册甚至全类注册,有规划的在世界主要国家提前注册。
三、企业应对商标抢注的策略
当前,商标抢注已经成为严重影响企业品牌发展的因素,专家建议,我国企业急需把知识产权保护纳入企业的战略管理。企业要为商标建立“防火墙”,不但要防止商标被他人抢注,遇到商标抢注更要积极应对。
1.要善于运用商标的在先权利
企业发现商标被抢注时,应冷静应对,抵制职业注标人的炒作。我国《商标法》规定了“在先使用权”,企业可以在原有的范围内继续使用商标。另外,职业注标人的目的是转让或许可商标获利,而不是用于产品。按照《商标法》的规定,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可以撤销。若企业不去理睬,他们反而坐不住,企业乘机可以压低转让费,如果企业不急于扩张或者对发展的影响不大,更可置之不理。
2.要战略性进行商标的全类(或多类)注册
商标全类注册是同一商标在全部商品和服务类别上注册,是彻底避免他人抢注商标最有效地方法,也是确保品牌显著性、增大品牌价值最有效地手段,是当前国内外知名品牌的通常做法。但是,全类注册相对费用较高,企业也可以根据自身实力采取多类注册的方法,在企业产品的相关类别以及可能涉及的类别上注册多个相同的商标,也是防止商标抢注的有效手段。
3.要及时进行商标的国际注册
企业要树立国际品牌,首先应当及时进行商标国际注册,防止被国外公司抢注而遭遇知识产权壁垒甚至失去该国的市场。如果商标已经在中国注册或者提交了申请,可以依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和《马德里议定书》在协定国或议定国进行国际注册。目前世界上包括美欧日韩等发达国家/地区在内的78个国家和地区加入了马德里联盟,这种注册途径省钱、省时、省事,是国际注册的首选方式。另外,如果商标本身在国内没有注册也没有提出过申请或者目的国非马德里联盟成员国的,可以采用逐一国家注册的方式;如果要求保护的国家是欧盟的成员国,可以采用欧盟注册的方式;如果要求在非洲保护,可以采用非洲注册的方式。
4.要争创中国驰名商标强化保护
我国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成员国,该公约规定:各成员国应在本国法律允许的条件下,依法对构成商标注册国或使用国主管机关认定在该国已经驰名的商标予以保护,不管该商标是否注册,都应加以保护。驰名商标的国际保护力度是最大的,众所周知的中国海信“Hisense”与德国博世-西门子“HiSense”商标纠纷案中,中国海信就依靠“Hisense”是中国驰名商标,而以最小的损失取回了商标权。所以,我国企业要积极规划,努力争创中国驰名商标。
四、加强北京市商标保护的建议
北京市作为首都,作为我国对外开放的窗口,品牌建设尤为重要。就进一步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强北京市商标保护,提出如下建议。
1.结合“五五”普法,深化知识产权宣传,开展全市普及知识产权法和全民学习知识产权法活动,提高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战略,包括商标的保护和运用。
2.充分发挥北京作为文化中心以及知识产权人才集中的优势,加强知识产权专门人才的培养,特别是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尽快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
3.加强品牌建设,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促进重点企业争创驰名商标。在现有品牌奖励的基础上,就商标国际注册予以一定的扶持,增强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4.引导行业协会发挥专业作用,掌握国内外行业知识产权状况,帮助企业应对知识产权纠纷,支持企业应对商标抢注行为,配合企业夺回被抢注的商标。
(北京知识产权局 何敏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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