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2006—2007年)》(以下简称《纲要》)于7月28日由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出台。以制定行动纲要的形式全面、认真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2006—2007年)》,这在全国还是第一例。
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强化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2006—2007年)的通知》的要求和市领导的批示精神,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天津市保护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天津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广泛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天津市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2006—2007年)》(以下简称《纲要》)。
《纲要》从天津社会经济发展和知识产权工作实际出发,明确了今后两年中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要求以及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特别是提出了在八个方面建立知识产权工作长效机制的战略性措施。《纲要》要求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纲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切实抓好落实。 (天津市知识产权局 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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