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语和葡萄牙语被纳入PCT实施细则48.3规定的国际公布语言。由于巴西国家工业产权局目前被指定为国际检索单位和国际初步审查单位,藉此用韩语和葡萄牙语提交专利的申请人在国际阶段将无须提交译文。国际申请日为2009年1月1日及其以后的国际申请适用该项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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