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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酒抢滩中国市场受挫
本报讯 已在世界上120多个国家注册过的朗姆酒商标“HAVANA CLUB”日前在中国“登陆”失败,为此,哈瓦那俱乐部控股有限公司将驳回其商标申请的我国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告上了法庭。2005年2月23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首次公开审理了此案。
据了解,原告哈瓦那俱乐部控股有限公司于2001年向商标局申请其著名酒类商标“HAVANA CLUB及图”在第33类商品上进行注册,被商标局驳回。后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要求,商标评审委员会以被申请商标中的“NAVANA”有古巴首都“哈瓦那”的含义,是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为由,对原告的商标申请予以驳回。
原告认为,商标中的文字部分由形容词“HAVANA”和名词“CLUB”组成,其含义为“一个名为‘HAVANA'的俱乐部”,并非一个单纯的地名。除此之外,原告的此商标经过多年的使用和宣传,已经成为全世界朗姆酒中最著名的品牌,其中的“HAVANA CLUB”事实上已经成为消费者识别原告产品的标志,具有了经过使用而获得的第二含义。
商评委认为,“HAVANA”一词占据整个商标中间的主要部分,较为显著,易成为消费者首先注意的认读部分,同时对于消费者而言,通常认知外国酒产品时都将外国地理名称与酒本身相联系,如“日本米酒”、“苏格兰威士忌”等,因此看到在商标显著位置的“HAVANA”首先会想到的是地理名称,而不是一个俱乐部的名称。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苏 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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