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中华书局发现其点校的二十四史和《清史稿》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被复制、发行,并在因特网上传播,于是将天津市索易数据技术有限公司、天津电子出版社和北京中基伟业科技发展中心诉至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对这起著作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3名被告立即停止复制、出版、发行和销售全文检索阅读系统及该系统的网络版,天津市索易数据技术有限公司和天津电子出版社赔偿中华书局125万元。
中华书局作为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小组当时的办事机构和主要出版单位,承担着组织文史专家进行古籍整理工作,点校出版二十四史和《清史稿》后,根据各界专家学者所提疑问,中华书局又继续组织人员考证核实并对有关版本进行修改,对中华书局所作的点校工作,全国古籍整理出版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许多文史专家已经以不同形式给予了证实。法院认为,中华书局对经点校的“二十四史”和《清史稿》法人作品享有著作权。(李京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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