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德国)蒙特布兰—辛普洛有限公司为原告的5起侵犯商标权纠纷案件,涉及的商标为原告享有商标权的“万宝龙”、“MONTBLANC”文字商标及“万宝龙”图形商标。其被告分别为秀水市场、红桥市场、新秀商城的个体摊位经营者。此前,工商部门对上述摊位进行了查处。
原告称,此次将以工商部门查处的结果作为侵权证据,指控被告销售假冒其注册商标的商品,并要求被告停止侵权,在北京公开发行的报刊上道歉、消除影响,且每案索赔8万元及诉讼支出2万元。
据悉,在法院受理的各种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极少出现针对此类个体摊贩提起的诉讼。(周晓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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