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林州市政府颁布了《林州市专利申请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试用)》(以下简称《办法》)以切实促进专利申请量的持续增长和专利技术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扶持一批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前景的高新技术产业(企业)。 《办法》规定,专利资助资金纳入林州市财政经费预算并受财政局监督,由林州市知识产权局统一管理,对林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居住在林州市辖区内的个人申报专利者,按类别给予相应资助。一是国内专利资助。资助范围为专利申请费、审查费、代理费,按不低于实际发生额50%的比例资助,在校中小学生的发明专利可凭相关证明获得100%的资助。二是涉外专利申请资助。已被美国、日本和欧洲国家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受理的国外发明专利申请,每件资助5000元,被其他国家受理的国外发明专利申请的每件资助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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